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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乌江彭水电站下闸蓄水,导致龚滩大桥通行功能受到影响。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出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龚滩大桥实行交通管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从即日起至龚滩大桥复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为止。
二、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19座以下客运车辆,单联轴总重16吨以下的货运车辆,多联轴总重24吨以下的货运车辆。限制通行车辆在龚滩大桥实行单车、单道行驶。
三、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1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单联轴总重16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多联轴总重24吨以上的货运车辆。
四、县公安、交通部门及龚滩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专人,在龚滩大桥交通管制期间内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各项管制措施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要树立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顾全大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龚滩大桥交通管制措施的落实。凡无理阻挠不听劝阻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龚滩大桥交通管制期间给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注意出行安全。
特此通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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