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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田洪波) “当这里还是一片废墟的时候,他们来了;当高楼大厦在他们手中拔地而起的时候,他们却走了。”他们就是农民工,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他们。
昨日,是我市首个农民工日,县检察院、司法局、劳保局、总工会等单位重点针对农民工维权问题,组织宣传队,发放宣传资料作政策宣传,让农民工知道一旦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后,能够及时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如海告诉记者,自我县“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中心坚持以农民工维权为突破口,经常辗转各个省市调查取证,办案若干起,为农民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他说,为了社会稳定,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他们中心还将一如既往地为农民工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他们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在务工过程中也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据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一些用工单位任意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屡屡出现,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给农民工个人、家庭带来经济损害,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看似单纯,事实上是涉及方方面面的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的联动,特别是把保障贫困和弱势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在这项系统工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
据悉,从今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把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定为我市农民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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