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实行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谈话制度主要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听取被谈话人汇报本人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对上级组织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同时向被谈话人提出廉洁从政的要求,并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如被谈话人及其班子成员有不廉洁行为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指出,并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据悉,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近期将分别到部分乡镇、部门同其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活动。 (酉纪宣)
|